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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ase通知的寄件者用網站管理者並不妥當

jimmy's 的頭像
jimmy 在 2006-12-01 (週五) 21:20 發表

寄件者用case或project的owner也不妥當,因為預設e-mail是禁止存取的。
目前的計畫是,偵測owner的contact form有沒有打開,打開的話就寄那個連結。

另外可以新增一個選項,讓mail的寄件者可以非全站管理的寄件者。
或是把charlesc的mail改掉,申請一個帳號給drupal taiwan用吧... :P

回應

發覺assign to這個功能很重要,設定這個人(站上的使用者),可以把該case寄給相關的一位工作負責者。

所以在case tracker裡頭,也有分出這樣的權限,只有某種角色可以用assign to這個功能,但目前是全開給同樣的角色,所以感受不到差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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